两个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因余款结算产生纠纷。10月29日,武宣县人民法院民庭法官通过“背靠背”调解,推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22年8月20日,劳务公司与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由劳务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的苗木采购及施工,劳务公司完成总工程量后,贸易公司负责付给劳务公司总工程款的95%,余款在2023年8月22日全额付清。但贸易公司仅于2023年1月20日给付劳务公司30000元,余款迟迟没有给付。劳务公司多次催要余款未果后,将贸易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为促使合作伙伴重归于好,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之初,双方对于需支付的余款争议较大,劳务公司认为贸易公司一直未结清所欠余款,要求其除了支付余款还要支付资金占用费合计22万余元,而贸易公司认为案涉项目未进行最终结算,且审计未完成,无法支付余款,劳务公司要求支付的余款及资金占用费与双方约定不符。双方各持己见,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重新调整思路,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从合作共赢的角度出发,向贸易公司释明拒不支付货款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及诉讼对企业的影响,要尽快完成项目审计程序,及时支付余款。同时,希望劳务公司念及多年合作情谊,为了日后的长久合作,给予贸易公司充分的时间支付余款。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贸易公司分三期支付劳务公司余款19万余元。至此,该案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