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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法院:自建房建设起纠纷,联动调解修复乡里情
作者:农理淞  发布时间:2024-10-18 17:50:26 打印 字号: | |

因为自建房建设,导致小钱与老钱这对和睦融洽的同宗亲戚意见不合继而引发纷争。近日,武宣县人民法院禄新人民法庭依托“法院+N”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联合镇政府、村委成功调解这起相邻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2023年5月原告小钱向镇政府申请其祖辈推掉的一处泥房旧址新建房子,镇政府审查后批准小钱的建设申请,并向其颁发建设规划许可证。

小钱在动工建造新房时,被告老钱认为小钱做地基时侵占了其菜地,遂提出异议并阻挠小钱继续施工。小钱则认为自己建设新房面积范围已得到相关部门法定程序批准颁证,并且老钱在公示期内也未提出异议,老钱阻挠施工明显存在过错。双方协商不下后,小钱向镇政府申请调解,多次调解无果后,小钱遂起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承办法官了解到案情后,多次前往现场,试图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发现两人矛盾已经激化,且都在气头上,都不愿让步。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升级,承办法官在立案后先与镇政府取得联系,与镇政府、村两委干部一同分析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的原因并探讨合适的调解方案。

随后组成调解团队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镇政府、村两委干部到老钱家中,从土地权属方面给老钱及其亲属进行释法析理,法官则与小钱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

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法官与镇政府、村两委干部一同前往现场,在老钱、小钱及周边群众的见证下,寻着土地边界,仔细丈量涉案土地。

“我也不想破坏邻里关系,如果他要在这里盖房子,必须留出一条公共道路,满足我的出行需求。老钱向法官说明自己的诉求。

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引导双方从邻里和谐、长远利益的角度出发向双方讲情理、释法理,促使双方对于自建房建设等相邻权关系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耐心说服双方要换位思考,互相体谅。

“好,我同意这个调解方案。”

“我也同意。”

最终,双方各退一步,在镇政府和村委的见证下,老钱和小钱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团队当场绘制图纸,划清边界四至,明确建房面积范围,并预留公共道路。

至此,原被告双方的矛盾被成功化解,两家亲戚重归于好。


 
责任编辑:江飞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