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点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部门 |
1 | 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宪法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政策。重点宣传保密法、与经济发展相关,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 全院干警 | 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会议、在全院干警大会宣读相关文件,传达文件内容 | 1月至12月 | 政治部 |
2 |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开展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 | 群众、全院干警 | 在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普法内容、以案普法 | 1月至12月 | 综合办 |
3 |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宣传教育 | 全院干警 | 全面检查单位的安全设备设施,严格检查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保护来院群众及工作人员的安全 | 1月至12月 | 司法警察大队 |
4 | 重点围绕信访、诉讼流程、立案等法律法规,开展信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法。 | 群众 | 利用专业知识一一解答来法院立案、咨询的群众 | 1月至12月 | 立案庭 |
5 | 重点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编印典型案例汇编,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 全院干警 | 向各个业务庭印发、传阅收集到的典型案例 | 1月至12月 | 审管办 |
6 | 重点宣传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的司法解释。 | 学生、群众 | 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进行校园普法,线下在马鞍山广场发宣传单 | 1月至12月 | 综合庭 |
7 |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包括民法总则和合同、物权、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的司法解释 | 学生、群众 | 开展巡回法庭,为群众答疑解惑、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进行校园普法 | 1月至12月 | 民庭、派出人民法庭 |
8 | 重点宣传普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司法解释。 | 学生、群众 | 开展巡回法庭,为群众答疑解惑、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进行校园普法 | 1月至12月 | 刑庭 |
9 | 重点宣传执行力度,突出宣传涉民生、涉企执行案件,突出宣传执行制度创新和措施创新,展示执行精神。选择典型案例,宣传交易风险和诉讼风险。 | 学生、群众 | 开展巡回法庭,为群众答疑解惑、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进行校园普法 | 1月至12月 | 执行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