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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好玩买枪支 非法持有领刑罚

作者:罗彩萍  发布时间:2016-08-22 10:41:09 打印 字号: | |

    男子看见他人拿枪打鸟觉得好玩立即跟人买了一支。近日,武宣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判决被告人覃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覃某已是年过半百的年纪,但依旧有猎趣的心理。2015年底,覃某看见有人拿着一把射钉枪到本村的山里打猎,他觉得有一把这样的枪到山里打点野味很不错,于是上前和人家套近乎,最后以500元的价格买到了那把射钉枪,买了之后用了一次就没有再用过,一直放在杂货房内。2016年2月19日,武宣县公安局民警在被告人覃某家中提取到其持有射钉枪1把和火药子弹12颗、钢珠6颗。经来宾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告人覃某持有的枪支可以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具有致人伤亡的能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覃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予以从轻处罚。综合案件的性质、情节、证据,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韦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