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过生日吸毒庆祝 少年触法被判刑

作者:罗彩萍 谭召日  发布时间:2016-08-22 10:39:04 打印 字号: | |

    举办生日宴成为时下越来越流行的一种现象,但武宣县的一少年在生日宴上却容留他人吸毒,最终触犯了法律。近日,武宣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江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5年11月4日,正好是江某的17岁生日,于是其便邀请亲朋好友到家中进行庆祝。吃过晚饭后,江某和朋友一起在自家院子里烧烤喝酒。喝到酣时,江某的一个朋友说道:“今晚我喝醉了你们要记得送我去宾馆啊,我已经带了100元来开房了。”江某一听就说自己家有很多空房,可以随便住,并提议将那100元钱拿去购买毒品供大家“享用”。其朋友购买两小包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回来后,江某就和家中的朋友一起到房中吸食,一起吸食毒品的有的也是未成年人。吸食毒品后,江某离家到女朋友家中休息。

    次日,公安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在江某的房间内将几名吸毒人员抓获,江某回到家中听说朋友被抓后就离开家,并与家人朋友断绝联系。2015年12月17日晚,江某回到家后被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江某在其家中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江某作案时未年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予以从轻处罚。江某容留未成年人吸毒,酌情从重处罚。综合考虑案件情节、性质、证据后,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韦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