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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男闯入女子屋 引发争执反被放倒

作者:罗彩萍 谭召日  发布时间:2016-08-09 16:37:58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酒后多误事。”一男子酒后闯入一女子家中,在被呵斥后与女子发生争执,结果却被女子放倒,而且还触犯了法律。近日,武宣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被告人覃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男子覃某和女子李某同住一栋楼房,覃某住在一楼,李某住在二楼,两人平日并无往来,也没有任何矛盾纠纷。2016年2月24日14时许,覃某已在自家房间内喝了几杯米酒,正巧此时李某从外归来。酒意朦胧的覃某感觉好像听到李某叫了自己一声,于是起身跟着李某一直走上楼去。当李某发现覃某跟随自己进入房间时,立马呵斥让覃某出去。覃某听后非但没有离开,反而与李某发生争吵并引发争执。在争执的过程中,覃某抓住李某的头发对其进行殴打,并先后用木凳与水果刀对其进行砸、捅,李某当即反抗并与覃某扭打在一起。事后经武宣县公安局法医师鉴定,李某头皮多处挫裂伤、右手小指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李某当即报警,公安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覃某在之前的扭打中已昏迷在地,遂当场提取了作案工具水果刀1把,随后覃某、李某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2016年2月28日,公安民警到医院依法传唤覃某到案接受调查。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覃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覃某持刀伤人,酌情从重处罚。综合案件的情节、证据、性质后,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韦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