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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米阳光”引数家纠纷 联动调解再现六尺巷
作者:黄柳霞  发布时间:2015-11-30 09:37:25 打印 字号: | |
  清朝大学士张英家书附诗成就六尺巷的故事家喻户晓,近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组织联动调解,也成就了类似这样的一件美事,使几户人家之间的采光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2001年,原告江某与被告武宣县桐岭镇土地管理所、武县中新贸易有限公司(化名,下称贸易公司)签订《征用土地、拆迁房屋协议书》,协议约定由原告把自己正房南面的空闲地和晒坪约270平方米无偿提供给贸易公司使用,土地管理所另置一块土地给江某,贸易公司帮助江某办理该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手续。然而协议签订后,贸易公司一直未办理好约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手续,江某于是起诉到法院。

  武宣法院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发现,该案还涉及到江某与其他几位邻居关于采光问题的纠纷。原来,为了方便通风采光,几位邻居都自愿腾出一米的空地作采光之用,而江某在该处建房打地基时没有预留一米的采光地。在邻居的的多次劝说下江某依旧没有更改地基,因而建房一度遭到邻居的阻挠,管理部门也以有纠纷为理由未给江某办理房产证。

  鉴于出现了“案外案”的情况,为了更好的解决该案以及江某与几位邻居的纠纷,主办法官庭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涉案现场进行实地查看、测量,并联合土地管理所、综治办、统战部等相关单位,组织了江某以及有纠纷的几位户主进行调解。经过多部门的耐心劝解,释明相关法律,江某终于不在执着于一米采光地,愿意留出一米的空地。土地管理所、贸易公司也表示会尽快落实房产证办理手续。看到问题得到了解决,大家纷纷高兴的签了调解协议,江某也在事后也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愿意按照调解协议来履行,再现了六尺巷的故事。
责任编辑:谭召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