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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潘成章、李忠、蒙国贤诈骗案
作者:覃登高  发布时间:2015-10-29 10:57:33 打印 字号: | |
  (一)基本案情

  2014年4月28日14时许,被告人潘成章、李忠、蒙国贤驾驶二辆小轿车窜到武宣县武宣镇,后由被告人蒙国贤寻找诈骗对象。当日蒙国贤开车到武宣县武宣镇马步加油站斜对面通往华润水泥厂的道路旁边,以请人带路为由骗被害人高保明上车,后带高保明到武宣县伟业淀粉厂大门附近与潘成章汇合。潘成章则假扮淀粉厂的“韦副厂长”邀高保明倒卖手机赚取高额差价,并骗取高保明的二本中国邮政银行存折及密码。李忠驾驶另一辆小轿车假扮淀粉厂“黄主任”负责接应,并拿高保明的银行存折到中国邮政银行武宣县桐岭镇营业所取出现金人民币3.15万元。之后,三人共同分赃,潘成章分得1.03万元,李忠、蒙国贤各分得1.06万元。

  (二)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成章、李忠、蒙国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3.15万元,数额巨大,三被告人的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互有分工,相互合作,且共同分赃,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应当按照他们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三被告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潘成章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因此潘成章被判处有期徒刑四,李忠、蒙国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三)典型意义

  近年来,犯罪分子抓住老年人贪小便宜的心里,专门找老年人下手,现在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诈骗分子也是花样百出、无孔不入,“高收入,高回报”的诱惑蒙蔽了群众的双眼,要想预防诈骗,就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上当受骗。老年人在决定大额开支之前最好与家人商量一下。
责任编辑:谭召日